關係人交易紅線:
新公司若主要客戶或供應商是「理仁診所」「亞馥」「夫妻個人」,必須符合三條件:
① 真實業務分工(採購、品牌、租賃、物流、咨詢任一明確);
② 市場合理價格(不可明顯高於或低於同業);
③ 完整憑證(合約、發票、付款、交付證明)。
若僅為調節稅負設計,將被稽徵機關依實質課稅原則調整或追補稅款。
參數設定
新公司預計做醫材進銷、品牌代理或診所供應鏈。先用示範值試算,
後續客戶補完業務細節後再校正。
年銷項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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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進項稅(可扣抵部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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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應納營業稅 / 留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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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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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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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前淨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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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所稅(20%,含 12 萬以下免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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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後淨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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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放股利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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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東個人股利稅:28% 分離課稅情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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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東個人股利稅:合併計稅情境(8.5% 抵減上限 8 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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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係人交易金額(合規檢核重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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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新設醫材公司而不是讓亞馥承接?
① 亞馥現有留抵稅額,要先解決(見試算 3);新業務若放亞馥會混淆銷抵節奏。
② 業務區隔可以讓權責、發票流、金流更清楚,有利於合規與未來稽核。
③ 新公司可以做品牌代理/供應鏈等亞馥沒做的業務,分散風險。
④ 股權結構可以重新設計,例如投資公司持股,讓股利透過投資公司分配,創造彈性。
絕對不可:
① 新公司無實際營運、僅為帳務調節而設立(紙上公司)。
② 關係人交易價格明顯偏離市場行情。
③ 透過新公司「左手轉右手」的虛偽循環交易。
→ 稽徵機關依「實質課稅原則」可調整稅務,補稅 + 漏稅額 5 倍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