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抵稅額機制提醒:
留抵稅額 = 過去累積的「進項稅 > 銷項稅」差額。要消耗留抵 → 未來月份的銷項稅必須大於進項稅,
用差額去抵留抵。
常見誤解:「多開立合理費用發票來消耗留抵」其實會讓留抵增加(有三聯式發票的進項會帶進項稅),
只有「無進項稅的支出」(如薪資、海外 SaaS、二聯式收據)才不會新增留抵。
參數設定
月銷項稅(銷售額 / 1.05 × 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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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進項稅(進項額 / 1.05 × 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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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應納稅額(= 月銷項稅 − 月進項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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銷完留抵需要的月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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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個月內可銷抵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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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個月內銷抵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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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銷售額(不含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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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估稅前淨利(簡化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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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所稅(20%,含 12 萬以下免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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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安排「合理支出」才不會踩線:
① 真實合約:每筆推廣宣傳 / 軟體授權 / SaaS 訂閱必須有書面合約、明確服務範圍、可驗證的服務內容。
② 金流可追溯:付款由公司銀行帳戶轉至供應商正式收款帳戶,避免現金或私人帳戶。
③ 使用紀錄:軟體要有實際登入紀錄、SaaS 要有用量數據、廣告要有投放報告。
④ 合理金額:對照同業、市場行情,避免異常高價(例:年費 100 萬的工具但只有 1 個帳號)。
⑤ 關係人交易揭露:若供應商是親友或關係企業,必須以市場價格交易並完整揭露。
絕對不可:
① 用無實際服務的虛開發票銷抵留抵。
② 透過人頭公司開立交易發票。
③ 把私人消費(家用、車輛、餐飲)認列為公司費用。
→ 這些做法依加值型營業稅法 §51 可處漏稅額 5 倍以下罰鍰,並追繳補稅 + 滯納金(每逾 3 日 1%、上限 10%)。